事关郑州住房公积金,重要调整!
4月16日,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,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。
延迟退休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,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前提下,贷款到期时间男性由原来的65岁延长至68岁、女性由原来的60岁延长至63岁。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借款人年龄调整对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何影响?记者从该中心了解到,此次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调整,对已办理贷款的职工不产生任何影响,且郑州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是不超过30年。
对于新申请贷款的职工而言,政策变化直观体现在可贷年限上。
以一名48岁男性职工为例,按照原政策,借款人年龄上限为65周岁,最多可申请17年贷款(65-48=17);新规将年龄上限放宽至68周岁后,同年龄段职工最长可贷年限相应延长至20年(68-48=20)。女性职工的可贷年限也按相同标准多延长3年。
